| 监管机构 | 主要法规 | 基本流程和要求 |
|---|---|---|
|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 | – 《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 – 21 CFR Part 820 – 21 CFR Part 807 – 21 CFR Part 814 |
1. 设备根据风险分为I、II、III类。 2. 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注册设施并列名产品。 3. 提交510(k)预市场通知或PMA预市场批准。 4. 遵守质量体系法规。 5. 进行后市场监管和不良事件报告。 |
|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 |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1. 医疗器械分为I、II、III类。 2. 提交注册申请,包括临床评价报告。 3. 对于II类和III类设备进行临床试验。 4. 建立符合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检查。 5. 获得注册证后进行市场销售。 6. 进行后市场监管和不良事件监测。 |
| 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DR) | – 医疗器械法规(MDR)2017/745 – 欧盟医疗设备法规(IVDR)2017/746 |
1. 实施唯一设备标识符(UDI)系统。 2. 设备分为I、IIa、IIb、III类。 3. 经济运营商负责确保产品符合MDR要求。 4. 进行临床评估。 5. 签署符合性声明。 6. IIb和III类设备需通过公告机构认证。 7. 进行后市场监管和不良事件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