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其2023年12月发布的有关局部眼科药品质量考量的草案指导中,为可提取物和浸出物(E&L)测试提供了建议。
提取物和浸出物
2023年12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的草案指导讨论了局部眼科药品的质量考量,包括提取物和浸出物(E&L)测试的关键考量。
本文件是对2023年10月发布的版本的修订。
除了评估E&L的方法外,草案指导还讨论了杂质和降解产物的评估。
容器封闭系统(CCS)的提取物和浸出物考量
FDA在指导中为容器封闭系统(CCS)的设计、输送和分发特性提供了建议。FDA坚称,眼科药品应评估其提取物和浸出物。
首先,浸出物可能通过与配方药品的潜在相互作用,损害产品的质量与治疗效果,文件报告称。因此,提取物和浸出物的评估应考虑CCS的包装组件,包括标签。
指导文件还强调了半透性CCS作为与E&L相关的另一个考虑因素。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CCS可能会从CCS组件或标签组件(如油墨或粘合剂)中浸出“低分子量化合物”,如增塑剂、稳定剂和粘合剂。
然而,根据FDA的说法,对于那些像生物制品这样用玻璃容器包装的产品来说,这是一个“较小的关注点”。
提取物和浸出物的测试
提取物研究
为了符合现行良好生产规范(cGMP)要求的提取物测试,指导强调制造商和申请人应记录包括以下信息:
- 支持其研究方法的风险评估
- 使用的提取条件,如介质和温度
- 使用的分析程序,例如气相或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包括方法验证信息
- 对所得提取物轮廓的评估。
浸出物研究
“浸出物可能来自不同的来源,并且可能依赖于配方。”
“因为浸出物可能来自不同的来源,并且可能依赖于配方”,应提供足够的数据来识别和表征与CCS中的浸出物相关的潜在风险。指导指出,还应包括如何通过进行浸出物研究等方法来减轻风险的描述。
同样,在上述列表之外,FDA指出,以下信息应对浸出物测试进行记录:
- 来自三个主要稳定性批次的数据,每个批次通常应按照美国药典<771>章眼科产品质量测试中描述的到期日进行跟踪
- 包含在药品规格中的接受标准。除了浸出物研究外,还应对浸出物进行单独的毒理学风险评估。
由于“化学物种的多样性以及现代分析技术在检测微量化学物质方面的巨大能力”,制造商和申请人不需要对所有检测到的浸出物进行安全性鉴定,根据指导。
然而,由于眼科药品是直接应用于眼睛的,“任何超过文件中讨论的鉴定阈值的潜在浸出物的兼容性和安全性问题应进行评估”,指导解释说。
该机构特别指出,安全评估应解决“这些浸出物的眼部毒性和刺激性潜力,以及适当的系统安全性”。
此外,制造商应记录有关其安全阈值的信息,指导指出。申请人应在NDA和ANDA的药品规格部分列出超过报告阈值的浸出物杂质以及其他杂质,但不应包括在BLA中。
在文件中,推荐了以下浸出物阈值——百万分之一(ppm):
- 报告阈值:1 ppm。
- 鉴定阈值:10 ppm
- 界定阈值:20 ppm
FDA对提交其草案指导的评论的截止日期是2024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