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容性研究 · 2026年4月27日

可提取物(Extractables)和可沥滤物(Leachables):核心区别是什么?

可提取物(Extractables):实验室用有机溶剂、高温、超声等严苛条件,”强迫”包材释放的物质——潜在风险物质的完整清单。

可沥滤物(Leachables):在实际储存或使用条件下,真正从包材迁移进入药物的成分——可提取物的子集,却是患者实际暴露的风险。

一个代表可能性,一个代表现实性。

两者是什么关系?

所有沥滤物都来自提取物,但提取物不一定会成为沥滤物。

可提取物是一份完整的”可能性清单”,包含包材中所有可能释放的化学物质。可沥滤物是这份清单中、真正迁移到药品里的那一部分。

简单说:沥滤物∈提取物。提取物范围更大,沥滤物是实际发生的子集。

为什么两个都要研究?

监管要求给出了明确答案:USP <665>、<1665>要求做提取研究;ICH Q3E控制沥滤物风险。

提取研究用于识别”所有可能的物质”,沥滤物监测用于确认”实际发生的风险”。两者目的不同但互补:提取研究建立物质清单和设定检测阈值(AET),沥滤物监测验证实际风险是否可控。

研究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提取研究——在严苛条件下获取所有可提取物质,建立完整物质清单。

第二步:风险评估——确定AET(分析评估阈值),判断哪些物质需要重点关注。

第三步:沥滤物监测——在实际储存/使用条件下监测真正迁移的物质。

最终建立”提取研究→AET确定→检测方法开发→持续监测”的完整体系。

一句话总结

可提取物是”可能渗出什么”的清单,可沥滤物是”实际渗出什么”的结果。两者的关系,就是”清单”与”现实”的关系。

FAQ

Q: 可提取物和可沥滤物的定义是什么?

A: 可提取物是实验室严苛条件下从包材中”强迫”出来的物质,代表潜在风险物质的完整清单;可沥滤物是在实际药品储存条件下真正迁移进药物的物质,是可提取物的子集。

Q: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A: 提取物在极端实验室条件下产生,是所有可能物质的全面筛查;沥滤物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生,反映真实迁移情况。提取物范围更广,沥滤物是其中实际发生的部分。

Q: 为什么两个都要研究?

A: 提取研究用于建立物质清单和设定分析阈值;沥滤物监测用于确认实际风险。USP <665>、<1665>和ICH Q3E都对此有明确要求。

Q: AET是什么?

A: 分析评估阈值(Analytical Evaluation Threshold),用于判断哪些提取物需要重点关注和监测,是建立沥滤物检测方法的起点。

Q: 实际药品生产中为什么要监测沥滤物?

A: 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满足法规要求、保证药品质量稳定。沥滤物可能影响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


理解提取物与沥滤物的区别,是保障药品安全的第一步。建议结合自身产品类型,参考USP <665>(塑料组件)或USP <1665>(聚乙烯/聚丙烯封口系统)的要求,制定提取研究计划,并持续监测沥滤物风险。

参考来源

  1. USP <665> Plastic Materials, Components, and Systems Used in the Manufacturing of Pharmaceutical Products (2023)
  2. USP <1665> Characterization of Polyethylene and Polypropylene Pharmaceutical Closure Systems
  3. ICH Q3E: Assessment and Control of Extractables/Leachables for Pharmaceuticals and Biologics (Dra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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